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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
次“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
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6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非执业会员及相关人员: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次“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的通知》(会协〔2023〕52号)转发给你们,请注意查看并按照文件规定的流程及要求执行。相关参评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及时填写申报表上报。

2.申请人已转为非执业会员或符合申请条件的非会员个人,由本人直接向省注协提交申请表。

3.请事务所或申请人详细填列《“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2),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事务所组织报送的需在所在单位一栏盖章)报送至协会监管部,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亚丽、刘娟

联系电话:0351)5639692

电子邮箱:1434247602@qq.com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次“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的通知

   (附件1请在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09/t20230919_64495.html网站自行下载)

2.“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申请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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