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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6-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中注协领导关于加强注册管理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注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行业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平台,保障行业系统有序运行。定于2008616前,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登录行业系统事务所版和注册会计师版,对新增加的数据采集内容进行录入,对系统已有数据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请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www.acc.gov.cn)进行修改;对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缺少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数据,以书面形式报省协会。

事务所总所用户名为事务所编号,分所用户名为分所编号,密码均与填报财务报表的密码一致;注册会计师用户名为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请各位注册会计师自己设定。

对于不及时录入信息或录入不真实信息的相关责任人或主任会计师,省注协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行业通报批评。

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注协注册部:0351-4061569.

 

附件:行业管理系统事务所专用版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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