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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长治市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06
晋会协[2009]6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促进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协会本着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的理念,决定在长治市举办一期《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望各事务所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就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最新规定及重点、难点专题。
(二)授课师资:事务所专家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业务骨干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8月11日-14日 8月10日报到。
    点:长治市九州宾馆。
总台电话:0355-2189099。
    址:长治市延安中路50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下车后坐6路公交车在市医院下车,换乘21路城区法院即到;汽车站乘303路到博源超市下车往西300米;乘出租车费用大约10元。
省注协培训部联系电话:0351-4083725,13753101280。
省注协培训部联系人: 李 冰。
四、培训讲义及教材
有关资料到宾馆总台报到时领取。
五、报名须知
为方便组织与管理,注册会计师仍实行网上提前预报名,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登陆省注协网站点击“培训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详细填写本人资料即可。其他业务骨干人员通过电话报名的方式与培训部联系,本次培训网上报名限定名额200人,名额报满网站将自动关闭,业务骨干人员限定名额20人,电话报满为止。请各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如在网上预报名后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电话告知培训部,以便其他人员能够登陆补充报名,无故不到者将在全省行业内进行通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及资料费260元/人,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00元,报到时一并交付。
七、注意事项
为严肃培训工作,我会将加大培训班的考核力度,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携带《注册会计师培训证》,并按规定粘贴好本人相片。培训班实行对号入座,学员报名时的序号即为座位号,培训期间固定座位,实行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律扣减课时。严禁冒名顶替,如被发现或被人举报,立即宣布此次培训无效,并在全省行业内进行通报。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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