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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智华注册会计师退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8-07
晋会协[2009]66号
 
各相关人员:
根据本人申请(申请资料随文附后),经审核,同意李智华注册会计师退出注册会计师会员资格,注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印章,注册会计师证书加盖“执业无效,仅作留念”后由本人保管。
基本信息如下: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4052119380725601x;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40501230005;
原所在事务所:晋城国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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