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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财政部、山西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批动员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 2009-11-05
一、山西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批动员会议主要精神
    2009年9月9日,山西省委召开了山西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批动员会议。会议由薛延忠主席主持,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讲话,省委组织部长汤涛同志宣读了《中共山西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会议总结了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会议指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中央巡回检查组的肯定,得到党员干部群众的好评。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坚持把加强领导和分类指导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坚持把深化学习和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理清发展思路和增强执政能力结合起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抓好活动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成效新变化;
    --坚持把依靠群众和营造氛围结合起来,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宣传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
    关于如何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张宝顺书记提出了四条要求:
第一、在总体把握上要紧紧围绕“四句话”目标,突出抓好“五个更加注重”。中央确定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与第一、第二批相比,充实了加强基层组织的内容。8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了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意见,强调要从参加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出发,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尤其是“五个更加注重”,紧扣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针对性非常强,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务实的精神,使我们明确了搞好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第二、在具体操作上要扎实做好三个阶段的六项工作。一要以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为重点抓好学习调研阶段的工作。二要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分析检查为重点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三要以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抓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
第三、在工作重点上要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要切实加强“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我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组建了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特别要针对“两新”组织的特点,科学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载体,落实鼓励、扶持、引导政策,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服务群众和健全市场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在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两新”组织的发展优势。
 第四、在突出实践特色上要更加有效地推进当前中心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做好工作。
    动员会上关于加强领导指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时张宝顺书记强调:
(一)组织领导重在强化责任。要按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各级领导小组要负起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负起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
    (二)工作抓手重在突破重点难点。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灵活安排时间,科学设计布骤。要通过岗位竞赛、创先争优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在坚持中央和省委总体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富有特色。
    (三)检查指导重在帮助解决问题。各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单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整顿,把指导寓于服务之中。
    (四)活动安排重在搞好衔接。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横向上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合理安排各单位的活动,不搞“一刀切”,纵向上搞好三个批次的科学衔接。
    (五)工作摆布重在搞好统筹协调。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防止学用脱节、顾此失彼,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六)宣传引导重在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使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使推动科学发展成为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财政部、中注协组织召开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骨干培训班会议精神
10月18日至10月22日,财政部、中注协在京组织召开了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谢旭人部长、王军副部长、中组部傅思和部务委员,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我省武涛总会计师、省注协张秋民会长、刘延辉秘书长、行业党委宋跃川书记四人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总况
    这次会议财政部领导非常重视,会议内容也较多。动员大会由王军副部长主持,会议内容:一是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成立行业党委揭牌;二是启动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三是宣读了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通知;四是宣读了财政部党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五是中组部部务委员傅思和、谢旭人部长、刘仲藜会长在会议上分别讲了话。然后就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上,中央政研室、中央党校领导就科学发展观、四中全会决定等内容进行了解读,重庆市大渡口区党委书记就创建基层党建工作及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介绍了经验,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就行业学习实践活动及行业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总体安排。会议还组织参观了“辉煌六十年—60周年成就展”。会议下发了四份文件:①国办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②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行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③中组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④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二)傅思和、谢旭人、刘仲藜、王军等领导的讲话主要内容
动员会议和培训班上,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傅思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刘仲藜,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书记王军等领导分别讲了话。
傅思和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对财政部党组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自觉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提出表扬,同时对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傅思和指出了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抓的四个机遇。即一要抓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力度;二要抓住中央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机遇,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要抓住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党组《通知》精神的机遇,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四要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的机遇,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要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谢旭人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并由财政部指导,体现了中央对财政部门的信任,更体现了中央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高度重视。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党组要把指导事务所开 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 抓;各级注协、行业党委和广大事务所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 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从 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事务所和党员从业人员的 特点,扎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任务的落实。      
谢旭人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党 组要以开展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注册会计 师行业党的建设。要切实承担起对行业党建工作具体指导责 任,严格落实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抓基层打 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事务所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 的工作在行业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方式与途径。要把行业党建工作与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行业党的建设,保障和推动行业的科学发展。   
刘仲黎指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于行业更好地服 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走出去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 实意义。科学发展观为行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理论指导。巩 固国内市场和开拓国际市场,巩固传统业务和开发新型业 务,提升专业水平和加强诚信建设,推进做大做强和规范中 小事务所发展等等,都要求我们统筹兼顾,实现行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在方法论上给予了科学指导。开展行业学习实践活动,使我们在基础环节有了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有力手段。全行业对此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王军就扎实有效地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务必认真汇报传达会议精神,抓紧布置。二是务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财政厅(局)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迅速成立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加紧建立健全行业党组织,积极进取,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三是务必取得实效。规定动作要不折不扣,自选动作要有声有色,各项目标要切实达到。
三、山西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精神
2009年9月22日上午,省民政厅牵头召开了山西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议。根据中央、省委在全国、全省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并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
截止2009年6月底,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有 9542个,遍布全省城乡,涉及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劳动、民政、工商、农业、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
9月22日上午, 省民政厅召开山西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景龙同志做了动员讲话,提出四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二要明确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和要求,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基本原则,注重简便易行,注重分类指导,注重强化基层,注重统筹协调,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三要把握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的立足点。学习调研阶段,要立足于学深悟透,形成思想共识;分析检查阶段,要立足于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整改落实阶段,要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四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会议由省新社会组织指导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卫东同志主持。省直新社会组织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或市民政局负责人、省民政厅直属社团负责人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
 
 
                             
                            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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