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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19
晋会协【2009】98号
根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广大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所得税法最新政策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我会将于11月25日--29日在山西省水利大厦举办一期培训班。现就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培训班主题: 新税制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党课。
授课师资:中注协专家;事务所专家;高等院校专家。
培训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及调整;
2.风险控制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3.新企业所得税法操作技巧;
4.企业的税务规划与管理;
5.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及配套解读。
二、培训对象
执业注册会计师、业务骨干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5日-29日 11月24日报到。
报名地址:山西省水利大厦。
总台电话:0351-5255166。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3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下车后坐804路或606路公交车到山西省水利大厦下车。
联系电话:0351-4083725。
联 系 人:李 冰。
四、培训讲义及教材
有关资料到宾馆总台报到时领取。
五、报名须知
为方便组织与管理,仍实行网上提前预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登陆省注协网站点击“培训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详细填写本人资料即可。本次培训网上报名限定名额200人,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4日8时,名额报满后网站将自动关闭,业务骨干人员直接到山西省水利大厦总台报名,如在网上预报名后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电话告知培训部,以便其他人员能够登陆补充报名,无故不到者将在全省行业内进行通报。培训班结束前,将组织结业考试。
六、培训费用
培训及资料费260元/人,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60元,为方便管理和学员学习,不住宿的学员中午统一在培训班上用餐, 午餐标准每人每天30元,报到时一并交付。
七、注意事项
为严肃培训工作,我会将加大培训班的考核力度,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一律携带《注册会计师培训证》,并按规定粘贴好本人相片。培训班实行对号入座,学员报名时的序号即为座位号,培训期间固定座位,实行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律扣减课时。严禁冒名顶替,如被发现或被人举报,立即宣布此次培训无效,并在全省行业内进行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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