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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17

会协【2009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doc




附件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20110929.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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