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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折射出的2010年十大会计税务新动向

发布日期: 2010-01-11
2010年1月10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出席会议并讲话。谢旭人指出,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合理把握政策实施力度和节奏,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大力推动财政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大规模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带来的严峻挑战,狠抓收支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通过对谢部长回顾2009年,展望2010年的有关讲话内容,斑竹王骏对本次会议折射出的十大会计、税务新动向继续了总结和分析。
新动向一、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注册会计师法。做好增值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财税法律的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新动向二、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严格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取消预算外资金,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政策体系。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新动向三、推进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研究建立全口径的年度政府收支统计制度。发布实施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县乡基层财政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通过建立台账、抽查巡查、健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和渠道下达的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信息反馈制度,切实保障各项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村财乡代管”试点。
新动向四、强化财政监督。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调研,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扩大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范围,逐步细化报送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和省以下预算公开工作,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发布会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扩大实施范围。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抓紧落实《关于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全面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新动向五、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统一内外资企业和内外籍个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做好增值税转型后续工作。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健全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房产税制度
新动向六、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对初次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再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财务政策。支持重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和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深化商业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新动向七、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新动向八、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新动向九、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收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下乡政策,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补贴品种,大幅提高补贴产品最高限价并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办法。完善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提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新动向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未到期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新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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