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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30
晋会协【2010】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认真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医院、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通知》(晋财注[20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省2009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现对我省2009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非营利组织年度报表审计工作。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省财政厅在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树立为我省经济社会尽职尽责服务的理念,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遵循执业准则,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在规定时间完成我省非营利组织年报审计工作,努力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执业准则的各项要求加紧建立和完善非营利组织审计工作的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客观、公正地反映医院、大中专院校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合理预算,提供可靠的鉴证信息。把做好非营利组织年报审计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和业务水平的一项衡量标准。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全行业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坚决制止审计工作中不顾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出具不实审计意见报告等情形;严厉打击用商业贿赂手段承揽业务,降低收费或以支付回扣等行为。如出现不良执业行为,省注协将按照《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实施行业惩戒,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加强联系,审慎执业,关注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化中存在的重大会计风险领域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总结实施新审计准则的经验,加强与非营利组织的沟通,全面了解非营利组织及其环境,审慎确定重大会计风险领域,并对其会计要素、会计核算、会计模式等问题予以充分关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防止风险评估流于形式,确实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去,使执业准则的规定落到实处;

1.正确把握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与特点,按照财政部门及非营利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熟悉掌握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等。
2.科学计划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将制定总体审计策略作为规划、协调和组织审计工作的科学手段,并据此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合理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法。
3.合理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重点关注函证、存货监盘、截止性测试等常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各业务部门、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统一标准、程序适当、结论真实可靠。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认真查找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完善。对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省注协反馈,省注协将利用专家解答或管理建议书等形式反馈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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