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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财政将从六个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和谐山西建设

发布日期: 2010-01-30

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确定,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在六个方面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力支持和谐山西建设。

一是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将2009年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增加就业岗位。

二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政策,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任务;支持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人文社科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三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支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中央提高20元,省和市县各提高1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

四是大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遗留问题,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五是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认真落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优惠和收费基金减免政策,按规定筹集使用相关资金,支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3.7万户、1370万平方米,确保全面完成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六是加快发展公益性文体事业。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全面完成“两区”县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和农民体育建设工程“十一五”建设目标,继续推进“非两区县”文化活动室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艺术精品创作、送书下乡以及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文体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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