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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4-10
晋会协[2010]1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培训工作计划部署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现状,我会制订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予印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二年四月九
 
附件: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2010年全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为政策依据,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省政办发[2010]22号)精神,从我省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出发,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核心价值观、专业胜任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需求培养合格人才。
二、培训内容
主要以新审计准则、税法、新业务拓展为主,相关法律法规为补充,把理论与实务结合起来,提高案例教学的比例,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业务知识和胜任能力培训。
三、培训形式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培训的实效性。采取现场面授培训和远程同步培训相结合、组织集中培训与网上异步自学相结合、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的多渠道、分层次的立体化培训体系。具体方法:一是加强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以研讨、交流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主任会计师的视野,发挥“火车头”的作用,带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项目经理的培训充分利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和中注协远程教育的优质教学资源组织培训,让他们能够学以致用、学有所长,在事务所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三是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对地市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行培训。安排2-3期培训班,针对各市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尝试定单式培训,把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合起来由授课老师集中解答,通过这种有针对性的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同时,为非注册会计师和业务助理人员创造学习、提升专业水平机会;四是事务所自办班。根据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鼓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有3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可根据本所的工作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五是积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的实效性。今年继续执行凡是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除参加省注协组织的面授或远程培训外,必须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网上异步学习,本年度考核不得少于20学时,通过多渠道的培训拓展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面,并且作为事务所综合排名考核指标。
四、培训管理
今年对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利用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资源,有限责任事务所每期至少选派一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二是凡是具备自办班条件的,应在六个底前向省注协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注协审批后,举办自办班;三是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情况进行通报,便于各所及时了解选派人员培训学习情况;四是凡参加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培训结业证传真至培训部备案,便于省注协全面掌握、考核各所培训情况;五是远程培训班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统一用午餐,保证培训班有一个良好的课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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