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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报送“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4-09
晋注会评党【2010】9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组织、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为了扎扎实实地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行业党委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注会评党【2010】1号),现将相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报送的材料:
1、结合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容为主,全面开展党的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情况,撰写推荐和自荐的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内)。
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各级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做出突出贡献的资料。
3、事务所受到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应报送的材料
1、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容撰写个人主要事迹(字数在500—1000字内)。
2、2008、2009年本人受表彰情况和证明材料
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各级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材料。
4、发表的理论成果证明或刊物的原件、复印件。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报送的材料
1、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撰写党务工作者主要事迹(包括党务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理论建树、成果贡献等,字数在500—1000字内)。
2、本级党组织对被推荐人员的评价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参加和组织行业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材料。
二、报送程序
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党组织自荐或所在事务所、评估机构推荐,填写《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情况表(附表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由本人填写《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情况表(附表2)》,所在党组织根据评比条件,对其进行审核和民主讨论后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由党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填写《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表(附表3)》。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由所在事务所、评估机构根据评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民主讨论后,确定并推荐参评候选人,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太原地区事务所直接报送行业党委,其它各市事务所经所在市财政部门签注意见后集中报送行业党委,确定候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在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评选要求
1、被推荐者要认真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情况表。
2、参评单位和个人,除认真填报附表外,还要按评选上报材料的要求上报相关资料,上报材料要生动、朴实,文字精练,突出特点,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3、各推荐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情况表、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可发电子邮件)报行业党委。
4、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要明确责任,抓好宣传,认真组织好推优工作,要以此次推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行业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做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刘旭梅
联系电话:0351—4033512
传真电话:0351—4032904
电子邮箱:lxumei5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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