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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5-27
晋会协【2010】45号
 
为了深入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及时、准确掌握会计师事务所最新动态,做好培育典型和经验总结工作,协会决定继续开展联系点工作制度。各部室要在去年联系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延伸,借助此项制度与会员“打成一片,共同研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和转变协会秘书处工作作风。
一、2010年联系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国办56号、省办22号文件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二)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省内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学会、研究会、协会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基本情况;
(三)对照《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的途径和方法;
(四)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程序指引》,通过牵线搭桥,引导有合作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做大;
(五)深入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内部治理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示范文本》执行情况;
(六)积极推行防伪标识制度,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七)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努力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督促事务所党支部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要求
联系点工作制度是协会为增进秘书处与事务所交流与沟通制定的一项长期机制,各部室要认真执行,去年没有实地到事务所或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今年必须蹲点,切实了解会员所需和关心的问题,拿回实质性成果和宝贵建议。
三、工作考核
秘书处将根据联系点工作开展的成效、调研报告的质量和所联系事务所的评价,对各部室的联系点工作进行年终综合考核。
四、其它要求
各部室6月底前将今年的调研报告题目交综合部备案,12月底前完成相应的调研报告并交综合部。
 
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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