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法科目考试大纲,2005年10月27日颁布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考试范围,而同时颁布的新证券法则不属于考试范围,证券法的参考法规仍为2004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