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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科合格和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2-18
各会计师事务所:
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申请全科合格和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时,务必提供给申请人缴纳“五险一金”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方可予以受理注册申请。
特此通知
 
 
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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