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小标题,集中论述了“十二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愿景。
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境外人员担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管理办法,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管理,提高会计法规制度建设质量。
构建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继续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10家左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积极促进200家左右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着力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市场定位各有特色、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业务竞争公平有序的合理布局。坚定不移地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优化重组、强强联合,积极稳妥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多元化、产业集群集团化发展试点,有效发挥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重组联合中的引领积聚作用。
建立健全标准科学、监管严密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
加大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
大力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新领域
全面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
始终把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更有尊严、更受尊重、更值信赖的现代高端专业服务行业。进一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在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推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鼓励、引导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逐步采用普通合伙制,依法规范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着力提升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扶持,促进管理制度与信息系统的有机融合。在推行合伙制的过程中,大力培育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合伙文化,促进合伙人责权利的统一,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之间、各业务部之间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统一。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向纵深发展
持续深化与港澳台会计审计准则趋同(等效)工作
不断加强与港澳台注册会计师行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
不断深化《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交流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扩大合作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