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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六方面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发布日期: 2011-12-21
郭树清说,公司的质量决定中国经济的未来。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 但中国的企业,包括最优秀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都明显存在着改进的余地。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仍然面临着非常艰巨的任务。”郭树清说,我们应当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进一步探索,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措施,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共同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首先,最紧要的问题仍然是去行政化,从形式到内容必须做到官商分开。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第二,继续优化活化股权结构,增强对股东守法合规的约束机制。第三,探索长期激励机制和员工持股计划,为防范风险集中和集聚,员工持股比例一般不宜过高。
他表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证监会将从以下六个方面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第一,加强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的监管和问责,加大对不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上市公司形成规范运作的内在机制。
第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
第四,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上述金融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没有领先于上市公司。”郭树清表示,提高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治理水平,强化其专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大中小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和居民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第二,坚持客户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证券基金行业的长治久安,也才能使得证券基金公司取信于民,并得到持续的发展。
第三,要完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应该在符合社会公平原则的前提下,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探索允许专业人士参与发起设立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
第四,强化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既要防止一股独大,又要防止内部人控制,平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决策权方面的安排,探索类别股东表决机制,加强研究探索设立公司型基金,完善基金的治理机制。
第五,持续改善证券、基金和期货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放松管制,增强市场和公司的活力,为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私募基金阳光化、规范化。同时,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公司自律、政府监管、协会引导、公众监督的中介公司治理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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