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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
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13
山西省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已制作完毕,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月20日至3月19日(周六、日休息)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办领取。因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遗失不补,为安全发放,不得由他人代领。
省考办地址:太原市文源巷35号省化工行业办四层
2010年度还未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请于上述规定期间内领取,逾期不予保留。
咨询电话:0351-4035791。
特此通知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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