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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2-20
晋财会【2012】1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中央驻晋单位,省直管单位:
新修订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修订,是我省会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深入贯彻《会计法》的重大举措,对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和会计监督管理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我们制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把我省的会计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为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财政厅
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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