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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项制定基金会审计指引

发布日期: 2012-03-13
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求基金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领导离任审计、理事会换届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
为配合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指导,保证执业质量,中注协已着手研究制定基金会审计指引。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服务国家建设是中央领导同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新要求。中注协近年来紧紧围绕这一要求,在服务经济建设、保障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不久前举办的行业十大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展现了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和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光明前景。国家实行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挥社会公信力和专业优势,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国家建设能力带来了重大机遇。同时,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有利于增加基金会运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基金会审计指引项目已列入中注协2012年度工作重点。拟议中的指引将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在审计准则的框架下,针对基金会审计的特点,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供涵盖整个业务过程的详细指导。计划2012年2月底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4月定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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