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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持续跟踪约谈项目年报审计工作
后续开展情况要求事务所及时提交书面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4-23
2012年2月上旬至3月底,中注协分别以频繁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处在盈亏边缘的上市公司、业绩大幅波动的上市公司等9类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防范为主题,先后约谈了9次,共18家证券所,涉及上市公司20家。其中,当面约谈6次,约谈证券所15家;书面约谈3次,约谈证券所4家。共有1家事务所同时接受了当面约谈和书面约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王军副部长最近有关约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跟踪约谈项目年报审计工作的后续开展情况,进一步巩固扩大约谈工作成果,近日,中注协依据《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专门向上述接受约谈的事务所发布书面通知,要求其在约谈涉及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2周内,向中注协提交有关年报审计情况的书面报告。
事务所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事务所如何贯彻落实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参考和借鉴中注协提出的约谈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体系落实,防控年报审计风险。二是项目合伙人如何参与年报审计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如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三是项目组如何统一内部意见,如何就重大事项与上市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沟通(尤其是如何化解双方存在的意见分歧)。四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过程,以及年报审计业务收费的最终情况。
当前,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希望广大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善始善终,继续以诚信建设为重,以风险防控为重,以执业质量为重,以行业发展大局为重,全力确保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下一步,中注协将把接受约谈的证券所,以及约谈涉及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作为2012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结合事务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检查事务所贯彻落实约谈会议精神和要求的实际情况。对言行不一、项目质量控制和重要审计程序实施明显不到位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中注协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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