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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注销张广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05

晋会协[2011]97号

 

相关人员:

根据事务所提交注册会计师死亡证明(随文存档),注销张广注册会计师会员资格,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及印章。

 

附件:注销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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