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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马春娥等5名非执业会员
转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06-10

晋会协[2011]36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5号)及《山西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晋会协[2007]12号)文件规定精神,我们对非执业会员申请转为注册会计师的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现批准马春娥等5名非执业会员转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山西省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名单(2011).xls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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