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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及换发
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临时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04

各会计师事务所:

1、凡拟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来我协会办理,至2013年第一批年检公告工作结束前,我会将不再受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2、凡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或“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栏已盖满印章的,可以申请换发注册会计师证书。请各事务所于2013年1月10日之前将需换发证书人员汇总名单和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送省注协注册部,注册部将在2013年年检期间统一办理换证工作。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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