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3]3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科学发展水平,引导其提升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激励事务所做大做强,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步发展,提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满足政府部门、投资者、以及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信息的需求,我会根据《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晋会协[2011]114号)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全省事务所在总收入、收入增长率、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情况、党建情况、行业领军人才、信息化建设、获得荣誉称号、行业贡献、处罚和惩戒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我省综合评价前50名事务所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省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信息
山西省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