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5]22号
相关人员:
宋毓仁注册会计师因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撤销注册,同时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一并作废。
附件:注册会计师撤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原所在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1
宋毓仁
男
协会代管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04月16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