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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5

晋会协[2015]7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三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5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基础上,沿用前两批资深会员评定做法,细化评定条件。

(一)资深会员的一般标准

中注协个人会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成为资深会员:

1.入会10年以上(自批准之日起计算会龄),在行业工作15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

3.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遵纪守法,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涉嫌违规,正在接受财政部、证监会以及注协调查的会员,不得参加评定。

(二)资深会员(执业)的细化标准

1.为更好地体现资深会员(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市、县(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3)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4)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建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5)在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拓展新业务、国际化发展和诚信执业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2.为更好地体现资深会员(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在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股东10年以上;

(2)主持并签署过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审计业务报告;

(3)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与行业相关的准则及其相关释义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省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4)担任过省部级、厅局级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5)获得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省财政厅“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证书。

(三)资深会员(非执业)的细化标准

1.为更好地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显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望或一定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担任过省、市、县(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过中注协理事及以上职务,或省级注协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3)担任过中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注协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4)全国或省级优秀党建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2.为更好地体现资深会员(非执业)“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优先考虑:

(1)参与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与行业相关的准则及其相关释义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且表现突出,多次承担中注协、省注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且反响积极,多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且表现突出,承担过中注协重大研究课题主持工作并通过相应验收,担任过中注协访问研究员;

(2)独立出版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著作(含翻译国外审计、会计类著作和文献),或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与会计、审计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

(3)担任过单位主要负责人;

(4)担任过省部级、厅局级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或委员;

(5)获得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省财政厅“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证书。

二、评定程序

1.省注协按照中注协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资深会员推荐的各项组织工作。

2.会员个人向省注协递交申请材料

3.注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经省注协秘书处审核确认。

4.将审核通认的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在省地协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资深会员候选人有异议的,由省注协秘处审查。

完成公示的资深会员推荐名单经过秘书处审定后,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中注协。

5.中注协对各省级注协推荐材料和直接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初步人选报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提出建议名单,注册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注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由注册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查。

6.完成公示的中注协第三批资深会员名单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经审议批准后公布。

三、名额分配

山西省第三批资深会员推荐名额为55人。其中:执业会员45人,非执业会员10人。

四、时间安排

于9月30日之前,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见附件)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省注协注册部

联系人:田卫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传真:0351-4032904

电子邮箱:710686420@qq.com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申请表.docx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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