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会计科、省直有关部门、各非执业会员: 为了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将进行全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对象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所属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体包括: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1994)第164号、会协(1996?23号文件批准的非执业会员的人员; 2.截止2004年7月1日,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非执业会员证书的人员。 二、 年检时间和方法 1. 2004年9月15日---9月25日,非执业会员到各市财政局会计科上报年检材料(太原市范围的非执业会员到迎泽大街1号铁三局招待所312号房间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办理年检手续)9月25日至30日,各市财政局将年检材料报省注协集中办理年检手续。 2. 2004年10月1日---10月10日,省注协汇总年检情况,年检结果将发布通告和在省协会网站上公告。 三、 年检应上报的材料 1、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登记表格可在省注协网站上下载,省注协网站地址:www.sxicpa.org); 2、会员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书(考试通过的还需提供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 年检要求 1、由于非执业会员分布于各个行业,工作和住址变动较多,人员查找存在一定困难,请各市财政局会计科、省直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安排专人协助我会做好这次年检工作。 2、各会员要认真填写年检登记表,及时准确上报资料和办理年检手续。本次年检后省注协将不定期与会员取得联系,切实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教育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3、凡不在规定时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省注协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 附件:1.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2.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名单
二○○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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