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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证号统一升位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15

晋会协[2016]45

各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部分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号码仍为已经作废的15位编号,为了便于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经请示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现集中统一办理系统内身份证号码升位变更的修改审批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集中报送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财政会计行业系统中,所有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号由15位自然升位18位人员。自然升位是指原15位号码中,在出生年份前加19,在末尾增加一个数字或字母。身份证其它变更情况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报送的材料:1、申请书(需注师本人签名)见附件1;2、18位身份证复印件;3、《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升位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邮箱32323550@qq.com

三、报送时间、地点:2016年8月20前报送省注协注册部

四、联系电话:0351-4061569

附件:1.申请书表样.docx


2.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升位汇总表.xlsx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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