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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联系点制度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9-30

晋注会评党〔2016〕29号

 

行业各基层党组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和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强化和规范行业联系点制度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实现我省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机制

行业党委和各市行业党总支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机制,积极推进和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和工作,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领导班子直接联系机制

根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省行业党委和各市行业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员、省注协、省评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1家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作为联系点(省行业党委、省注协、省评协班子成员联系点名单详见附件1),不定期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与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与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面对面”倾听从业人员诉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

   (二)完善省注协、省评协部室联系点责任机制

省注协、省评协自建立部室联系点机制以来,效果明显,为适应新形式下行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部室包市、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室联系点机制(部室联系点详见附件2),主要工作包括:

    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准确、动态掌握各市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数量、类型、党员数量等信息,切实掌握事务所(评估机构)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换届、委员变化等信息,及时对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相关工作给予指导、做出决定(工作台账样表详见附件3)。

    2.扎实做好“六清”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以上的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中设立党组织的原则,对我省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2016年10月底前,要按照“六清”的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全省事务所(评估机构),做到单位性质(组织形式)清、职工人数清、活动状况清、党员数量清、组织设置清、负责人身份清,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变化情况(详见附件4),为做好行业党建工作掌握详实的基础资料。

   (三)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联系点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所负责地区的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积极做好与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部室有关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深入联系点,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市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提炼和推广支部工作法,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将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带动本地区的行业党建工作。

    二、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

按照文件规定,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事务所(评估机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省注协、省评协及各市党总支选派热爱党的工作、有做好群众工作的热情和能力的党员担任。行业党委和各市行业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岗前培训、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党建工作指导员适当津贴,但不得在事务所(评估机构)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增加事务所(评估机构)负担。主要工作有:

    1.工作范围和时间要求。对未成立党组织的事务所(评估机构)建立联系点,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对联系点进行帮助指导,为确保指导工作实效性,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每个联系点的时间不少于1天。

2.主要职责。负责向联系点从业人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联系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帮助培养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联系点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联系点文化建设,帮助联系点排忧解难;指导联系点通过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

3.监督考核。行业党委向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放《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手册》,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要求应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年末应对全年工作进行书面总结。行业党委、各市行业党总支(党支部)应将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要及时纠正,确保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规范有效。省注协、省评协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点情况详见附件5,各市行业党总支应比照省注协、省评协做法确定本市的党建指导员联系点。

    三、加强行业党建带群建,党建促业务

行业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以主题活动年为载体,不断创新理念、措施和载体,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行业党的建设,促进行业统战工作和党群共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行业统战工作和职能。建立和健全行业人士联系机制,完善行业代表人士库,重点从非党员合伙人(股东)、领军人才中培养选拔行业代表人士,着力提升履行社会职能、参政议政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业代表人士队伍。

二是坚持党建带群建。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应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进党群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除党章规定的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生动局面。

三是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发展。事务所(评估机构)应积极开展和参加业务练兵、岗位技能竞赛、服务创新、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巾帼建功岗、青年文明号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和广大从业人员比学赶超、攻坚克难、促进发展,争创一流业绩,推动我省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件:

1.山西行业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联系点一览表

    2.山西行业党建工作部室联系点一览表

    3. XX市联系点工作台账

    4.全省事务所(评估机构)排查摸底表

    5.省注协、省评协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点一览表

 

附件1-附件5.docx

 

 

 

 

 

           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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