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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多家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

发布日期: 2005-03-11
   根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公布的消息,截止2005年1月27日,已有1433家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其中,400多家为来自美国以外的76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些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有15家为中国内地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 PCAOB的注册依据和规则
  美国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规定,设立了独立的非政府监管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PCAOB注册登记后,才可以参与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由此,该法案的规范对象涉及了与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即,任何为美国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报告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均须遵循该法案以及PCAOB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据此颁布的其他法规的规定,且在方式和程度上应等同于美国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PCAOB的规则还要求,对虽未向美国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但在审计过程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PCAOB也可以要求其在PCAOB注册,并对其进行监督。
  按照PCAOB的相关规定,事务所申请注册,可以在PCAOB网站上直接下载注册申请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交纳相应的注册费用。申报材料包括:事务所上一年度的客户名称,本年度的预期客户的名称;事务所向每一个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分别收取的年度费用;事务所对其会计和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政策的说明;事务所的执业会计师名单;对事务所或其人员任何相关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处罚或处分的相关信息。

  二、 PCAOB对注册事务所的监管规则
  依据PCAOB的有关规定,在PCAOB注册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内,均应接受PCAOB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每年上市客户超过100家的大型事务所的检查为每一年一次,对于每年上市客户不超过100家的小型事务所的检查为每三年一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所以及事务所成员签定的审计和复核协议;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及事务所的档案记录是否完整;有关事务所审计、监管以及质量控制制度的其他测试。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形,PCAOB可以组织听证,给予事务所一定自我纠正的时间,并可以视情况给予撤销事务所注册或禁止事务所成员从事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处罚。此外,PCAOB的其他处罚权限还包括罚款等。

  三、 有关方面的反映
  对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PCAOB的一些规定,引起了国际社会有关方面的强烈反映。
  一方面,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成员国家对此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要求欧盟的会计师事务所到美国注册,将使这些事务所面临额外的、低效的和不相称的双重监管体质。英国贸工部也表示,英国会计公司的监管权应归属于英国,而不是美国,这样做必将引发双重监管的问题并增加审计成本,同时这还涉及到额外的自然地域管辖的问题。欧盟委员总干事绍布(Schaub)在2003年7月表示,对公司的控制应该建立在公司母国的法律基础上,要求欧盟的会计师事务所到美国注册,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引起文件保护方面的法律冲突。
  除了欧盟的反对之外,加拿大也敦促PCAOB给予注册豁免,其理由是加拿大的审计准则和美国的非常接近,而且两国之间有多年的互惠惯例。
  此外,在美国国内,也有很多业界人士指责《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矫枉过正,加重了上市公司的负担,阻碍了投资的增长。纽约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塞恩(Thain)呼吁对法案本身进行改革,以避免其损害美国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他称,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正在:“用脚投票”,为避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带来的美国证券监管的高额成本,以及美国发达的股东集团诉讼带来的压力,很多外国公司选择了离开美国市场。
  另一方面,就行业内部来讲,为适应PCAOB的注册要求,一些国际会计公司为开展的需要,在自身注册的同时,也都纷纷为其在世界各地的成员所进行了注册。已注册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是在这些国际会计公司的带动下完成的,而无“国际”背景的国内所了解这方面情况和主动申请注册的还不是很多。
  对于注册的原因,已经在PCAOB注册登记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虽然目前直接参与美国本土的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多,但是目前美国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分支机构,以及一些希望在美国上市的国内大型企业,已经提出了这方面的需求。申请注册,能为以后可能面临的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
  另外,据PCAOB网站消息,对于外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事宜已于2004年7月19日结束,并且暂时还没有重新放开注册的消息。但也有业内人士猜测,经过一定时间的调整期后,对事务所的注册事宜,PCAOB将会再次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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