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综合信息--协会公告--正文
 

关于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2

晋注会评党〔2017〕2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承担着谋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组织要在本周内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里程碑意义,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特别是深刻学习领会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新使命;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思想。各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具体学习以下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四、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五、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十九大的工作报告

六、中国共产党章程

七、十九届一中全会公报

八、10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九、10月28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十、10月28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各党组织在学习过程中要学有笔记、学有心得,各市行业党总支(党支部)、太原市各直属党支部于11月8日前将组织学习的情况形成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省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

 

联系部室:省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婧芳

联系电话:0351-4033512

邮箱:dw4033512@163.com

 

 

中共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关闭

Copyright©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版权所有 晋ICP备13007560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

违规举报电话:0351-5639353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6.0以上浏览器,将获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