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7]123号
弓琼:
你提交的由执业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我会决定注销你的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你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同意你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请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