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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提速

发布日期: 2005-12-02
“很多欧美国家都宣称2005年将以不同的方式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占全球比重越来越大的国家,到底应该怎么办?”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教授去年11月提出的问题,在事隔一年之后得到了回答———“今年以来,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明年初将构建起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而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在联合国国际会计标准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上表示。
  而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11月在北京共同签署的联合声明,将成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向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一个里程碑。

  声明意义重大

  联合声明虽然简短,却立体全面,既有双方观点,也有目前达成的共识及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声明中中国认为,趋同是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的基本目标之一,旨在使企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同,趋同的具体方式由中国确定。IASB认为,一些国家在其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过程中,为反映其特有环境,补充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没有涵盖的规定和应用指南,这是一种实事求是和可取的做法。双方一致认为,建立和完善一套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今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以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等少数国家与IASB就会计准则趋同问题正式签署过协议。联合声明的签署,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标准已基本趋同,彰显了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和会计国际趋同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这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会计国际趋同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会计基础。

  准则接轨仍面临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是在英文版的联合声明上签字,而财政部公布的是英文原件与中文译文。这一细节的背后,就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的问题之一———语言转换问题。
  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接轨国际准则存在六大挑战:有关准则能否容易地进行翻译,准则及结构过于复杂,准则修订频繁、范围幅度宽泛和涉及内容复杂,中小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面对挑战,负责执行准则的人士可能缺乏有关知识,各方对于“国际接轨”的意义缺乏共识。
  而中国会计准则趋同一路走来,不仅碰到上述诸多难题,更有“国际化”与“国家化”之争、中国目前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不相适应等问题。
  在10月举办的国际会计准则高级研讨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李伟指出,应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表现为公允价值缺乏参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配套、会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执业会计师的能力有待提高、对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管力度需要加强、执行成本较高导致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动力等,进而提出“过程论”的观点:考虑到公允价值会计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在将公允价值会计全面用于会计核算之前,可以首先将公允价值用于信息披露,以使商业银行在过渡期内更好地积累经验。显然,从内容方面,有对公允价值的微词;从实施来看,与财政部的一批会计准则同时实施的观点不同。
  而早在2001年,财政部与证监会就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与“国家化”问题进行了激辩。与本次银监会的“发难”相比,主要区别在于:上次是证监会的“国际化”对财政部的“国家化”,本次是银监会的“国家化”对财政部的“国际化”;上次针对企业会计制度与相关会计准则,这次仅针对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与相关制度。这其中,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难度可见一斑。
  在此前举办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5年度CFO论坛上,被问及会计改革中会计人员减负问题时,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指出,在市场化、国际化的今天,不是减负的问题,而是要增负,会计人员要迎着困难上。这不仅仅是单纯的回答问题,也是中国会计准则建设者们的深刻体悟。

(本文同步发表于2005年11月28日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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