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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团委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0

晋注会评团〔2017〕17号

直属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团组织:

根据山西省直团工委《关于推荐基层团干部到省直团工委挂职锻炼的通知》(晋直团发〔2017〕29号)精神,为进一步培养锻炼优秀青年骨干,使青年骨干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提升工作质量,加强青年骨干队伍建设,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团委(以下简称行业团委)决定从直属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团组织中推荐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行业团委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直属团组织所推荐的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好、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骨干。具体要求是:1.学历为大学本科(含)以上;2.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具备较好的独立思考、分析、处理问题、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5.挂职锻炼结束后原则上能够继续从事党团工作。

二、挂职工作的有关事项

1.由直属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团组织负责推荐,原则上每家团组织可推荐1名挂职人选,经事务所负责人同意后,报至行业团委。行业团委将根据推荐人选的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选拔,最终确定挂职青年骨干人选。2.挂职时间为一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挂职干部的工资、津补贴、医疗费和往返路费由原单位承担,协会给予适当补贴。3.挂职结束后,由行业团委对干部挂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送挂职干部所在单位的团支部备案,并列为行业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三、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

直属基层团组织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汇报,并取得事务所负责人的支持和帮助,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团委挂职团干部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行业团委。经选录确定后挂职团干部和青年骨干的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川浩  王婧芳

联系电话:0351-4033512

电子邮箱:dw4033512@163.com

 

 

附件: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团委挂职团干部推荐

人选登记表(请在dw4033512@163.com,密码:4033512下载

 

 

 

共青团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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