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8]75号
张慧彬等2名申请人:
你们提交的注册会计师申请注册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张慧彬等2名申请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具体名单见附表)。
附表: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全科合格号/考核文件号
1 张慧彬 女 大同方正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QY170500106
2 潘鹏芬 女 运城河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QY150500066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