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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2018年对1家证券所和7名注册会计师作出惩戒

发布日期: 2019-01-10

 

20181224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十八号)》。

 

2018年,中注协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了安永华明、江苏苏亚金诚、四川华信、亚太(集团)和中审众环等5家证券所为检查对象;按随机组合方式,组织70名检查人员,组建了5个检查组,对上述证券所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抽取部分业务项目进行检查。共抽查了46个项目的审计报告,其中上市公司24份,非上市公众公司11份,发债企业7份,其他企业4份。

 

检查结果表明,5家证券所针对第一轮检查中指出的需要整改或改进的问题,完善了相关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提升,执业质量有所提高。检查也发现,个别证券所质量控制体系存在缺陷,关键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不恰当或未有效执行,如:业务承接?保持风险评估程序不到位,业务项目指导、监督、复核存在缺陷,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总分所一体化管理程度低,相关注册会计师未能严格执行审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经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对1家证券所和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予以训诫,对该所注册会计师张燕、周海涛予以公开谴责,对该所注册会计师邹泉水、邹品爱、李伟通予以通报批评;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秦茂、刘力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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