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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29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促进以行业信息化驱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现代化,在更深程度和更高层次提升行业管理服务,配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OA办公系统的运行, 需各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现将有关操作、要求及提示通知如下:

一、操作

1、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pub.cicpa.org.cn)”,在界面左上方“用户登录”中,“用户类型”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填写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输入密码”中设定的初始密码为sx1234。

进入系统后,点击进入“基本信息管理”—>“事务所基本情况”栏目,针对带*号的项目进行核对、修改、完善;

点击进入“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栏目中,增减从业人员人数,确保和实际情况相吻合;

点击进入“注册管理”—>“注师管理”栏目中,对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完善。

二、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指定专人负责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对系统中填报不全的信息及时补充,对系统中变化了的信息及时修改;

2、由于系统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现调整部栏目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管理” —“事务所基本情况”栏目中的“传真”栏目,请填写主任会计师或分所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2)“基本信息管理” —“事务所基本情况”栏目中的“联系电话”栏目;请填写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电话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三、提示

1、行业信息系统中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中注协、省注协向会计师事务所发放文件、资料,进行沟通、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注册会计师的联系电话是注协与注册会计师本人了解情况,核实信息的渠道,请全部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应与年检时填写信息保持一致,禁止以单位某人的号码替代。

3、对系统中不能修改的错误信息,随时以纸制资料汇总报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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