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省50强事务所的综合信息评审工作,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凡有以下项目的事务所,务必于2007年4月5日前带上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返)和复印件上报省注协注册部。
一、领军人才每名加5分。
二、3年中被为我省先进事务所的每次加5分;被评为优秀
注册会计师的每人/次,加3分。
三、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的事务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被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的事务所按照青年文明号标准执行;被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的事务所在精神文明单位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分。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