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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日期: 2007-03-27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省50强事务所的综合信息评审工作,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凡有以下项目的事务所,务必于200745日前带上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返)和复印件上报省注协注册部。

一、领军人才每名加5分。

二、3年中被为我省先进事务所的每次加5分;被评为优秀

注册会计师的每人/次,加3分。

三、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的事务所,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被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的事务所按照青年文明号标准执行;被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的事务所在精神文明单位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分。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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