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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7-02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典型案例简况

 

朔州市朔城区古称马邑、朔州、鄯阳,1989年1月朔州市成立,同年3月原朔县更名为朔州市朔城区。位于山西省北部,大同盆地南端,是朔州市政府所在地。全区总面积1793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辖9乡2镇4个街道299个行政村、38个社区。北同蒲复线电气化铁路纵贯全境,准—朔铁路横跨全区,境内还有6条运煤铁路专线;煤炭外运沟通京广、京包、陇海等铁路动脉,通往秦皇岛、石臼新港等。公路四通八达,大运高速、大运公路穿境而过,环城高速横跨全区,大同到西安高铁正在建设,民用机场已取得中国民航局批复并完成预可研,再加上近年来实施的"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交通网络。电讯业实现了程控联网,信息传递畅通便捷。

朔州市朔城区是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28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峙峪人”就在此栖居生息。西汉著名女诗人班婕妤、三国名将张辽、北齐名将斛律光、唐代开国元勋中华门神尉迟敬德均诞生于此。历史上著名的“马邑之谋”蕴育于此。城内有全国现存三大辽金建筑之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福寺。地处晋、陕、蒙三省交界处,是我国东西部经济结合部。

  一、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背景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财政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工作。内设办公室、预算股、综合股、国库股、农业股、社保股、文教股、企业股、会计股、监督股、乡财股、国资股、经建股,下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财政支付中心、收费中心、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票证管理所。2018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02人,在职82 人,离退休 20人。其中:局机关52人,(其中干部46人, 聘干3人,工人3人),各中心50 人(其中财政支付中心24 人,政府采购中心 14 人,收费中心 10 人,评审中心2人)。

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完成 68185万元,比年初预算60000万元增收8185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64 %,同比下降14.23 %。税收收入完成58065万元,其中:增值税收入完成 18417万元,同比增长1.42 %;企业所得税完成1072 万元,同比下降68.10 %;个人所得税完成 2280 万元,同比增长 29.91 %;资源税完成 685万元,同比下降28.2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067万元,同比下降25.56 %;印花税完成1276 万元,同比增长14.03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50 万元,同比增长45.06 %;土地增值税完成6458万元,同比增长8.19 %;车船税完成4905万元,同比下降4.22 %;耕地占用税完成887 万元,同比下降69.53 %;契税完成3544万元,同比增长61.24 %。非税收入完成 10120万元,完成年初收入计划的101.20 %,同比下降52.09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31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4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6万元,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为 213720万元,同比下降1.15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442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7380万元减支22954万元,下降61.41%。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由区财政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周庆山担任组长,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王斌堂、王桂珍担任副组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牵头,统一组织安排,区财政局预算股、乡财股、农财股、经建股、文教股、社保股、国库股、监督股等负责人以及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成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组。预算绩效管?评价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绩效管理工作王斌堂负责。

二、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项目实施过程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的安排预算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朔州市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朔州市朔城区实际,对全区近几年来部分完工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并对2018年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3】80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

5、朔州市财政局《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朔财煤【2015】8号)

6、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朔财煤【2015】9号)

7、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成立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朔区财字【2013】109号)

8、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朔区财字【2013】110号)

9、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朔区财字【2013】111号)

10、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朔区财字【2017】331号)

11、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办法>的通知》(朔区财字【2017】330号)

12、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区本级2018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朔区财字【2018】535号)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内容

2018年度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根据项目类型、分布特点和投资情况将朔州市朔城区教育科技局、朔州市朔城区文化局、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朔州市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朔州市朔城区林业局、朔州市朔城区水利局、朔州市朔城区交通运输局、朔州市朔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委员会、朔州市朔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等65个项目47891.48万元资金进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相关事项

1、项目实施评价目的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

2、项目实施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对财政资金支出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法规范进行。

(2)公正公开原则。对财政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要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分级分类原则。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由朔城区财政局牵头,绩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预算单位或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要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生绩效进行,评价结果要清晰反映支出和产生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5)绩效问责原则。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各单位或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促进各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不断的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

3、项目实施评价内容

(1)项目决策。主要评价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决策过程和政策依据是?规范严谨,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目标是否明确详实,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要求。

(2)项目管理。主要评价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资金使用,财务核算,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3)项目产出。主要评价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计划建设内容的完成程度、完成时效和质量、成本等情况。

(4)项目效果。主要从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评价项目的整体效果,重点评价项目的就业效益和对当地和周边经济发挥的引领作用,以及对优化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反映。

4、项目实施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在进行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时要将一定时期内的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在进行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时要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在进行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时要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在进行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时要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专家)评判法。在进行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时要要结合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可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除前述方法外,在对财政资金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可采用的有利于项目单位实施的其他方法。

5、项目实施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时要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进行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时要参照国家发布的行业指标数据以及制定的相应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在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时,要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

(4)其他经省、市财政部门认可的标准。

6、项目实施评价指标遵循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互相比较。

(4)系统性原则。应当能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  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评价所需资料

1、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应提交的文字报告:

(1)项目实施单位规划审批情况:相关部门或单位批复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时间等。

(2)项目单位建设实施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和结余情况,资金的管理和拨付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时间及形象进度,项目的四制(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的原因说明等。

(3)项目实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规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资金、内容完成和主要目标的实现情况等。

(4)项目单位实施完工后的效益情况:项目完工后,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项目建成后的直接增加就业情况和对当地和周边经济发挥的引领作用,以及对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等情况进行分析。

2、预算单位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复。

3、项目单位实施过程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4、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

5、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会计凭证、账簿(包括项目建设、贴息资金到位及使用等财务资料)。

6、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相关资金收支报表,具备条件项目单位的可由第三方中介出具项目资金收支形成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7、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代码证、单位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开户许可证、建设单位相关资质证、银行信用等级AA及以上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新增银行贷款证明等。

8、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9、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0、项目单位实施后增加人员直接就业等资料。

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评价工作步骤及分工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成通知和布置工作、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完成项目跟踪监控工作、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整理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分工合作进行项目评价。

项目单位是绩效评价的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在项目完成后要进行自我评价并出具自评报告,为绩效评价组提供项目实施有关的财务收支、实施情况等实证资料并配合实地核查。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应提供项目背景和招投标情况、资金拨付和实施过程情况、项目成效以及项目完工后所能反映的示范作用等。

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是绩效评价的主要管理单位,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发放绩效评价通知书、反馈评价结果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相关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评价机构是绩效评价主体,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拟定项目评价实施方案、制定个性指标体系、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实地核查,撰写修改绩效评价报告。

2、制定绩效评价体系,拟定具体工作方案。

总方案及指标体系按评价内容及相关规定由朔城区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指标考核采用计分制,分四个等级:优秀≥95分、95分>良好≥85分、85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3、下发评价通知书。实施评价前,绩效管理工作组向被评价的?门或单位下达评价通知书。

4、进行项目的自查、自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财政预算绩效共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得出评分情况,形成自评报告,交给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

5、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根据自查及抽查情况,在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的监督指导下,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对重点项目收支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实地勘验、查看财务资料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整理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意见与建议以及相关附件等。

6、结果反馈及整改。财政部门以结果反馈意见函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单位)。被评价部门根据结果反馈意见函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并按照整改报告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财政部门。

三、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成效和亮点

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财税体制改革在不断推进,面对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的新制度和新政策,朔城区财政局主动作为,抓住对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机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走出一条服务城区经济、提升城区城市品味的特色之路。

   1、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升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明确了各项目单位职责,得到了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的认同,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树立了朔城区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好形象。

2、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便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到了有针对性的精准服务,得到各项目单位特别是有关行政事业单位的信赖,同时为各单位搞好会计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会计人员工作应用能力得到提升。

3、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采取预算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跟踪监控,围绕绩效目标,适时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等。提高了财政资金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

4、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积累经验,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健举措,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政府购买服务典型案例存在问题与建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财绩【2019】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新一轮财税制度的改革,新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新制度、新准则的实施。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以下不足:

1、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小微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面把握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绩效评价政策理解不够到位,对做好预算绩效评价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小微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不断学习新政策、新制度、新准则,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参与评价人员的培养工作。

2、各预算单位或项目单位对编制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不够及时,部分项目存在竣工验收不及时、无验收报告或甲乙双方自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具有权威性,影响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的及时性。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督促各项目单位或预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绩效自评,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尚未验收的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3、各预算单位或项目单位对财政资金支出安排不及时,年底突击支付,对项目后期管理力度不足,重建设轻管理,个别项目归档资料不完整、无法查看具体支出项目明细资料,影响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出客观评价。建议在日后的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加强项目实施单位或主管单位的资金管理,加大对项目后期管理力度,对不能及时提供财政资金支出资料的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可以停止资金拨付。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王斌堂

朔州晨祥会计师事务所  张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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