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委托,现面向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全省财政系统监督评价人才子库入库人才标准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务实重干、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一般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人才子库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素养。
3.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且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会员8年以上。
4.熟悉《会计法》《预算法》及财经法规政策,具有丰富的会计、财务、内控、审计等实务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优先推荐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为我省对税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决策参考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2.财政部组织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院、省财政厅(省注协)组织的全省会计(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学员。
3.参与过财政监督领域相关的重大改革或重点课题研究、财政监督审理工作。
三、上报要求
1.推荐时间截至到2020年9月25日。
2.联系人:郑佳伟 ;办公电话:0351-4193396;
手机号:18635879105;邮箱:541083098@qq.com。
附件:全省财政系统“1+N”模式人才库推荐表
全省财政系统“1+N”模式人才库推荐表.xls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