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人事档案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对行业的兼职人员进行有效的清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注协决定先行在太原市对会计师事务所职龄内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实行招标托管,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家人才中心参与了竞标,经过紧张有序的公正评标,评委会确定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山西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为中标单位,并于2007年7月12日至2007年7月19日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2007年7月25日上午省注协李刚秘书长和“山西省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白永富主任签订了委托协议。今后,太原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职龄内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将由“山西省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代理。为此省注协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档案移交时间表,要求太原市由其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全部移交山西省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