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24〕56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精神,落实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机制,有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财办监〔2020〕10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督提质年”主题活动,我会决定与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按照周期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80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见附件2),现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检查相关工作。
附件:1.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方案.docx
2.2024年度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docx
3.被检查事务所提供资料清单.docx
4.XX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docx
5.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docx
6.声明书.docx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