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06]39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职业素质,保障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我会决定于2006年10月至12月份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业务辅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辅导的目的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质量进行分析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开展“学好新准则、用好新准则”交流研讨活动,目的是找出存在的问题,同执业人员共同分析形成的原因,认清潜在的风险,找出纠正的方法,并且使注册会计师尽快熟悉了解新准则规定,切实提高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对审计质量风险控制的水平。
本次业务辅导的范围为太原地区的10家事务所(名单附后)。
二、业务辅导的内容
辅导人员随机抽取或事务所自行提供本年度上半年出具的业务报告总数的5%--10%,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辅导人员针对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同时就学习新准则的情况进行交流和探讨。
三?业务辅导的方法和辅导人员
辅导采取实地的形式进行。以事务所为单位,以查阅本所出具的业务报告为案例进行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辅导。具体方法:听取事务所基本情况汇报,其中包括对新准则的学习和理解情况,查阅事务所业务工作底稿,与事务所就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并进行讨论,对新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根据辅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召集所内有关人员进行集中辅导。
辅导人员由省注协业务监管部和注册会计师人员组成,具体到事务所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事务所要重视和配合这次业务辅导工作,主动对本事务所已做业务进行自查,把执业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提出来,以及对新准则实施方面的问题总结归纳,做好开展业务辅导的准备工作。
对于业务辅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各事务所在执业中共有的疑点、难点,我会将通过《业务辅导工作动态》、网上论坛交流、专业沙龙等形式在全行业内予以专门提示。
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2006年度业务辅导事务所名单:
山西长运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真诚会计事务所
山西经贸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方华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正航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振华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乾元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华祥审计事务所
山西申达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