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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7-16

晋会协[2012]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部署和《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我会制定了《2012年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并就开展201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省注协将对53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现场检查时间为7月下旬至8月下旬。

二、2012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以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为重点,以注重检查工作实效、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为目标,通过强化风险导向检查理念,完善风险导向检查方法,切实将系统风险检查进一步引向深入。2012年的执业质量检查,继续坚持“五个并重”的总体要求,并着力推进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检查的有机融合。质量控制体系检查,重点关注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客观评价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业务项目检查的方向和指导。开展业务项目检查,以低收费项目的检查为切入点,重点关注事务所为审计付费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频繁变更审计机构、处于盈亏边缘、业绩大幅波动等高风险客户出具的业务报告质量;重点关注业务项目检查结果能否支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的结论,评价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

三、各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要系统学习和全面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各项精神与要求,切实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上来,将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契机与难得机遇,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全面归整业务档案;二是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业务项目质量情况、审计操作规程及其他业务规程实施情况、业务工作档案归档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情况,防伪标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事务所内部治理、事务所文化建设等情况;三是认真填报本通知所附表格(详见附件4至附件7),并在现场检查开始时提交给检查组。

四、各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附件1:2012年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20120716.doc

附件2:2012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53家)20120716.doc

附件3: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20120716.doc

附件4: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20120716.doc

附件5: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20120716.doc

 

 

 

附件6: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出资人)情况表20120716.doc

附件7: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书20120716.doc

 

附件8:检查通知书20120716.doc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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