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据IFAC官网讯:近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中小事务所委员会发布一份报告,研究正在征求意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为中小企业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是否适合微型企业进行财务报告。这一题为《微型企业财务报告:源自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观点的经验证据》的报告,介绍了对意大利、肯尼亚、波兰、乌拉圭以及英国等地的微型企业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和编制者进行焦点团体访谈后得出的结论。
焦点团体访谈的参与者指出,当前的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人员少于10人的微型企业而言似乎太过复杂,并表示对当前的征求意见稿仅作出相对较小的修改可能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支持为微型企业制定一套独立会计指南的参与者普遍认为应当制定两个层面的指南:一个易于企业主遵从和理解的简明版本;一个供财务报表编制者使用的更为技术化的版本。此外,参与者还普遍认为,微型企业还需要提供某种形式的证明附在其财务报告中,例如职业会计师的声明。
IFAC 中小事务所委员会主席Sylvie Voghel说:“该项研究还对来自于小范围的不同国家的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的观点进行了有趣的分析。虽然这些国家从全球范围来看并未构成典型的样本,但该报告仍然对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微型企业的适用性提出了质疑。”
该报告是中小事务所委员会的微型企业财务报告项目第二阶段的一部分,此前,在2006年12月曾发布了一份题为《微型企业财务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的观点》的报告。新报告的结论已经体现在了IFAC对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反馈意见函中,该反馈意见函的全文可以在http://web.ifac.org/download/Comment_Letter_on_Proposed_IFRS_for_SMEs.pdf下载。
该报告可在IFAC在线书店http://www.ifac.org/store“中小事务所”栏目免费下载。
校对:芮鹏
中国会计视野2008年1月13日9:41分发布 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