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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实习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22

晋会协[2012]9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发挥大专院校教学优势,为事务所选拔、输送优秀应届毕业生,省注协将继续安排山西省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务所应根据本所实际情况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实习生需求计划上报省注协培训部。

二、省注协将筛选有一定发展规模、社会反映良好的事务所,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场所。

三、实习生具体实习事务所及实习名额确定后,省注协择时安排省经干院与相关事务所签订实习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实习时间从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5月30日

请各事务所接本通知后,尽快提出需求计划,以传真或邮件的方式报省注协培训部。

传    真:0351-4032904

联系电话:0351-4083725

邮箱地址:769279979@qq.com

联 系 人:李冰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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