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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23

晋注会评党〔2013〕14号

 

 

各市行业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以来,各级基层党组织、各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投身到诚信文化建设年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成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动力之一。为了充分展示诚信文化建设活动阶段性成果,根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时间

10月份一个月时间。

二、展示方式及内容

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月包括各市展示、全省展示和网上

展示三个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市展示:在各市范围内,由各市行业党总支(未成立党总支的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确定1-2家诚信文化建设年示范事务所进行现场展示(太原市范围内的事务所展示由省行业党委直接组织)。展示期间,组织本市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参观示范事务所并进行经验交流。示范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场地显著位置能突出反映具有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本所经营理念的价值观和职业精神表述语。

2.具备规划合理、庄重整洁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除为员工配备舒适的工作条件外,还应建有阅览室、党员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3.建立健全的事务所形象标识系统(CIS),并反映在标书、报告、PPT和宣传册中,成为事务所文化特色的载体。

4.为员工配备统一的服饰,并制定有语言、礼仪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5.事务所可通过建立文化墙、标语牌、员工座右铭、宣传册等介质来反映本所的文化特色和精神面貌,形成浓厚的诚信文化氛围。

6.内部治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诚信文化建设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7.按时完成诚信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行业党委、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省展示:在各市展示活动的基础上,选出2-3家诚信文化建设示范事务所于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全省公开展示,组织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学员进行观摩点评。要求如下:

1.事务所负责人介绍本所的发展情况和经营理念,详细介绍本所诚信文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2.引导学员参观本所的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和文化墙等设施,展示本所员工的工作条件和情况。

3.通过视频演示和介绍事务所发展成果和文化特色,并邀请部分员工畅谈个人感受。

4.展示本所反映诚信文化建设的工作成果,包括:事务所评选出的读书心得、优秀征文、优秀工作底稿等。

(三)网上展示:在省注协网站上开辟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专栏,省注协根据各市展示和全省展示结果,优中选优,从中确定3-5家活动标兵事务所在网上进行展示。标兵事务所报送材料如下:

1.事务所简介(300字以内):包括发展概况、经营理念和文化特色等。

2.事务所照片(不少于10张):包括:办公场所、合伙人照片、员工风采、执业场景等。

3.视频资料(5分钟以内):报送凝聚事务所文化特色的制作精良、文字简练的视频短片,也可制作介绍本所的组织形式、发展模式、机构设置和客户网络的PPT文件。

以上资料均于10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10月下旬网上公开展示。

三、工作要求

1.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月活动是诚信文化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请各市行业党总支(财政局会计科)负责人、各事务所负责人、省注协各联系部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动展示活动的各项工作。

2.省注协诚信文化建设年联系部室和示范点责任人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所负责市和示范事务所进行指导和督促。

3.做好诚信文化建设年展示月活动的同时,事务所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形成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形成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科学性。

联系部门:省注协党办   

联系人:芦晓宇

联系电话:0351-4033512 

邮箱:303141009@qq.com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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