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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为山西省企业减税1.43亿

发布日期: 2014-01-02

    自2013年8月1日全省实施营改增以来,减税效果和新增企业数量等改革效应初步显现。截至12月25日,17.8%的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100%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减税,减税总额达1.43亿元。

    目前,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2.63万户,其中:5499户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申报入库税款3.67亿元,20819户现代服务业企业缴纳税款达4.94亿元。从纳税人类型看,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缴纳税款5.81亿元,占比67.49%;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款2.8亿元,占比32.50%。

    营改增新政的减税效应和产业导向作用,引领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据统计,共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7402户,比期初户数增长39.13%,新办企业户数最多的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业。其中,新增户数比例最高的行业为文化创意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分别为22.51%、20.66%和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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