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推出多项市场化改革方案,其中包括优先股试点办法、创业板改革方案以及对新股发行改革措施进一步市场化的微调和完善。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在听取市场中小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可转换优先股的有关条款,并新增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同时,考虑到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特殊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在新股发行改革方面,证监会在多个内容上进行了市场化微调,包括新股发行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量强制挂钩,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网下投资者须持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档次,网上超150倍有效认购,网下数量不超此次公开发行量的1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等等。
此外,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创业板市场改革,证监会昨日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证监会也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并购重组制度,简化审核程序,完善并购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完善首发信息披露规则;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等。